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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全面进入持牌时代
  发表时间:2020/12/18 16:49:28  点击数:86

12月14日,中国银保监会颁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日前,各保险机构透露正在有序推进互联网保险新规落地。无疑,《办法》对行业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李月敏/制图

强化持牌经营原则

现行《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于2015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原定有效期3年;2018年9月30日银保监会向保险业内下发通知宣布《暂行办法》在新规定出台前继续有效,并称正加快修订监管办法。这之后,银保监会先后两次就《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互联网保险新规终于出炉。

对比《暂行办法》规定了“第三方网络平台”,第三方网络平台通过保险机构备案后可以从事互联网保险活动。《办法》中则删除了“第三方网络平台”的描述,进一步强化了持牌经营原则。

《办法》对可以开展互联网保险业的保险机构进行了详细说明,包括保险公司(含相互保险组织和互联网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和依法获得保险代理业务许可的互联网企业;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

互联网保险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种类型,从国家金融安全稳定的要求来看,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要经过行政许可,《办法》的出台宣告互联网保险全面进入持牌时代。

“第三方网络平台”时代结束

《暂行办法》规定,第三方网络平台,是指除自营网络平台外,在互联网保险业务活动中,为保险消费者和保险机构提供网络技术支持辅助服务的网络平台。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布的数据,第三方网络平台互联网保险经营情况如下:财险公司2019年通过公司PC官网实现保费收入49.67亿元,占比5.92%;通过移动终端(APP、WAP和微信等方式)实现保费收入195.40亿元,占比23.30%;通过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实现保费收入为193.84亿元,占比23.11%,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实现保费收入为383.89亿元,占比46.73%;通过其他渠道实现保费收入15.82亿元,占比1.89%。寿险公司2019年通过第三方平台(含渠道)实现保费收入1619.8亿元,占比87.2%;通过自营平台实现保费收入237.9亿元,同比增长18.2%,占互联网人身保险总规模保费的12.8%。

《暂行办法》颁布之后,中国互联网保险初步形成了以第三方网络平台(渠道)合作为主,公司自营平台(官网、官微等)为辅的发展格局。而随着《办法》的实施,“第三方网络平台”的时代即将结束,同时这些平台将面临如何过渡到《办法》要求的问题。

互联网保险业务面临重塑

2011年以来,互联网保险是整个行业未来的蓝海。通过互联网提供的保险服务,极大地降低了新增保单的边际成本,大大降低渠道费用,实现更精准、更有效地获客;互联网跨地域、低成本的交互方式,能够帮助保险公司快速捕捉更新、更碎片化的保险需求,并能够提供更及时、更优质的客户服务;互联网对用户数据的获取、储存和处理技术,能够帮助保险公司实现产品的精确定价和个性化服务。

所有的这一切,我们见证了互联网保险的场景化。目前来看,互联网场景保险主要业务集中在网络购物、支付消费、旅游出行三大场景,占比接近75%;同时,理财服务、专业服务、保险平台三大自建场景保费收入最近两年维持在20%以上。

从目前这些场景销售的互联网保险来看,大多数经营模式不符合《办法》要求,未来这些场景化保险将会有所调整。《办法》第81条规定,“保险机构应依据本办法规定对照整改,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制度建设、营销宣传、销售管理、信息披露等问题整改,6个月内完成业务和经营等其他问题整改,12个月内完成自营网络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认证。”这意味着互联网保险的转型过渡期正式开启,从互联网保险机构到互联网保险产品再到互联网保险的运营,中国互联网保险业务正面临重塑。

从2019年到2020年,互联网金融逐渐规范化,并走向“持牌经营”。随着《办法》的出台,2021年,互联网保险也必将迎来更加规范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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